10月12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诺力股份(603611.SH)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
近日,诺力股份全资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分别与客户签订了建设自动仓储系统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合计为人民币3.67亿元人民币。其中中鼎集成与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蕉城时代”)签订了合同编号为“4300623087(EQ)”“4300623088(EQ)”、“4300623090(EQ)”、“4300623094(EQ)”、“4300623095(EQ)”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97亿元人民币;与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电池”)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DS202108036”的合同,合同金额为1.7亿元人民币。项目的结算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交货期限均为2021年12月。
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宁德蕉城时代为宁德时代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项目包括: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等。另一位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背后则是亿纬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对于此次合作的影响,诺力股份称,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的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巩固中鼎集成在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行业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巩固了在新能源领域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加快实现向全领域智能内部物流系统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来源: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