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杭州一电瓶车突然在路上发生自燃,一对父女瞬间被火光吞没。
事后孩子父亲和孩子分别被送往了浙大二院和浙大儿童医院,女孩父亲魏先生浑身烧伤面积超过90%,除了烧伤,还有肺部的爆炸伤,女儿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患儿的烧伤面积达到95%,病情极其危重,伴有休克、呼吸道烧伤等症状。
该事件发生后,涉事商家对记者表示,经营了7年,但从未接到过电瓶车起火的反馈。
据悉,导致父女严重烧伤的爆燃电动车销售商是上城区江城路上的一家专卖店,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由杭州迅驰雅马哈工贸有限公司生产,2017年6月7日领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浙)XK16-002-00079,有效期至2022年7月11日;2019年电动自行车由许可证管理转为CCC管理后,该企业目前委托无锡邦度科技有限公司贴牌生产。
律师表示,家属应当留存购买商品时的必要证据,比如发票、说明书、购买记录等等,之后再保留好有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权威鉴定,事发后的医药费等证据也要保存好。
最后家属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厂家及商家赔偿2倍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等损失,另外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和财产损失。
来源:快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