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3月11日晚间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比克电池已将其持有的比克动力3.3055%股权转让给长信科技,并于2019年3月7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长信科技与比克电池、比克动力于2016年2月5日签署《关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长信科技增资比克动力注册资本2285.9947万元,增资价款为8亿元,增资完成后,长信科技持有比克动力10%的股权。
比克动力和比克电池向公司承诺:比克动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亿元、7亿元、12亿元。如比克动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数,则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应按照约定内容向长信科技履行相关补偿义务。
比克动力2017年实现扣非净利润为4.91亿元,差额为2.09亿元,未实现承诺的2017年度净利润指标。
根据业绩承诺情况,经确认,比克动力应补偿公司的金额为2.1亿元或补偿股权3.3055%(原补偿股权比例为3.566459%,后因2018年比克动力增资扩股,故补偿股权比例稀释为3.3055%,补偿金额仍为2.1亿元),比克电池同意以持有的比克动力的股权形式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即比克电池将其持有的比克动力3.3055%(对应注册资本额为905.8784万元)以一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