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天赐材料官微发布《致全球投资者的重要提示》,对近期的海外代工合作传闻予以澄清说明。
天赐材料称,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等材料的产能规划,从未支持及授权G**公司在国内外进行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产能建设及产品销售,任何未经公司公告的相关描述均涉嫌欺诈。
同时,天赐材料表示,所有曾在公司任职的天赐前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保密协议,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出现相关侵权情况,公司将不留余力地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并保留追究其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年2月5日,天赐材料曾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于2月5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该案涉及被告人李胜和郑飞龙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
据悉,李胜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违反保密义务,单独/伙同被告人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工艺技术资料披露给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判决,李胜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50万元。此外,李胜需退缴违法所得182万元,郑飞龙需退缴116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胜违法所得24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据行业公开材料,天赐材料是行业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的企业。随着近年来市场争夺战的持续升级,作为创新技术“保护伞”的专利正受到越来越多国内锂电企业的重视与青睐。据悉,天赐材料仍在积极采取行动,组建专业法律团队保护自身技术专利。
值得指出的事,根据此前公告,本次判决仅为被告人李胜、郑飞龙涉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一审判决,案涉浙江研一公司、岳敏、张春晖,浙江永太公司等将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