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锂电材料龙头企业杉杉股份发布《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称,拟将公司名下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 238、杉海路 80、云林中路 218 号的面积为 208467.82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全部建筑物(含装修装饰)、设备和其他附属设施的资产,转让给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约8.76亿元。
图片来源:杉杉股份公告
杉杉股份称,近年来公司对主营业务持续投入,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本次出售资产有助于公司保障主营业务发展,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补充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12月11日,二级市场上的杉杉股份,微涨0.01元/股或0.11%,收盘报8.74元/股,当前总市值接近200亿元,为196.9亿元。
维科网锂电注意到,杉杉股份及其控股股东的资金压力不小:杉杉集团曾公告称,因资金安排原因,公司应于8月21日向多家银行支付的1170.71万元贷款利息,未按还款计划完成支付。
所涉及的银行包括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鄞州农村商业银行宁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广发银行鄞州支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交通银行宁东支行、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分行等。
杉杉集团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在与上述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相关款项尚未完成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1170.71万元看似不多,但这仅仅只是利息。另有报道指出,因为涉嫌债务违约,杉杉集团已被多家银行及债权人先后告上法院,涉诉总金额约18.35亿元。
杉杉集团也已在公告中指出,截至公告披露日(8月28日),公司合并口径(除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外)有息负债总额为116.52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为75亿元。“除已披露的相关债务逾期情况外,其他有息债务均正常续存,未发生其他债务逾期情况。”
杉杉集团同时披露,截至2024年6月30日,杉杉股份有息负债总额为199.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