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汇消息:12月3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尤勇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171家有关企业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10048个,培育26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
尤勇介绍,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动力电池退役量也在逐年增加,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实施了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在京津冀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公司等开展梯次利用试点,推动跨区域合作与产业链协同。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制定发布一批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截至今年10月底,171家有关企业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回收服务网点10048个,培育26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
尤勇表示:“十四五”期间,工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增强监管约束。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地方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具体职责,细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约束力度。
二是完善回收网络,强化溯源管理。探索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研究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控联动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溯源监督管理,压实有关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技术创新。加快出台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行业标准,抓好标准宣贯落实。加大高效再生利用等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更新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赋能产业发展。持续实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树立一批梯次和再生利用标杆企业。同时,也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工信部一共发布了三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第一批包括湖南邦普等5家企业,第二批包括比亚迪、银隆新能源等22家企业。
文章摘自 电车汇 20211207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