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盐湖提锂之王”的盐湖股份又有了新麻烦。
10月12日晚,盐湖股份公告,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盐湖能源”)于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下称“告知函”)。
告知函指出,盐湖能源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该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根据《告知函》,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初步测算,该部分收入为3.57亿元,预计会减少盐湖股份2021年净利润3.57亿元。
图源:盐湖股份公告
另外,除了退缴3.57亿元的非法所得收入,根据《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及相关法律法规,盐湖能源未来需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
盐湖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目前,盐湖能源正在与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具体赔偿金额以盐湖能源最终签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协议为准。如未来实际缴纳的赔偿金超过公司已计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金额,将可能对公司缴纳当期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今日(10月14)日,盐湖股份最新回应称,处罚数额超出此前资产减值计提,或影响当年利润,相关影响会在今年年内完全消化。
列入僵尸企业
盐湖能源成立于2012年,系盐湖股份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盐湖股份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但是,金属镁一体化等项目,不仅未能按照项目设计规划达产盈利,反而侵蚀了盐湖股份依靠钾肥、锂业资源形成的利润,从而导致整个盐湖股份在前些年陷入困境。
因此,盐湖股份于2020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此后经过重整和剥离亏损资产,盐湖股份“重新崛起”。依靠钾肥与锂盐业务,2020年业绩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20.39亿元,同比增加104.45%,净资产期末也转正为52.66亿元。
今年8月10日,盐湖股份重新恢复上市。上半年,盐湖股份实现营收61.62亿元,同比减少3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4亿元,同比增长52.97%。
盐湖股份称,公司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另外,2020年10月30日,盐湖能源与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政府签订《木里矿区企业退出协议书》,盐湖能源同意按照青海省政府对木里矿区开采企业的工作要求,退出木里矿区,盐湖能源自行承担退出木里矿区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并依据生态损害赔偿评估结果,承担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费用等。
目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接连“爆雷”
在上述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曝出之前,盐湖股份已经受到了违反价格法的处罚。
9月27日晚间,盐湖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盐湖股份销售钾肥产品时,其生产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上调销售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经研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且处以160万元罚款。
这就意味着,仅仅在半个月的时间内,盐湖股份就遭受了两次处罚。这对于刚刚恢复上市两个月的盐湖股份来说,显然不是好的征兆。
总结
盐湖股份主要业务包括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其是国内最大的氯化钾生产企业,坐拥中国最大的可溶性钾镁盐矿床察尔汗盐湖,拥有氯化钾储量约5.4亿吨和氯化锂储量约800万吨。
由于前段时间盐湖提锂一度成为锂电池行业最大的风口,盐湖股份也顺势变身炙手可热的盐湖提锂概念股。
基于此,对于盐湖股份的发展前景,市场观点不一。
一方面,我国80%锂资源都在盐湖里,而盐湖股份拥有国内卤水提锂的龙头企业蓝科锂业51.42%的股权,同时公司主要产品碳酸锂受益于大宗商品涨价以及盐湖提锂技术突破,产生业绩增长。
此外,蓝科锂业现有1万吨工业级碳酸锂装置和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装置,其中2万吨产能将于2021年底投产。据华安证券分析,蓝科锂业释放全部3万吨产能后,完全提锂成本在3万/吨左右(不含税)。由于一期1万吨/年的产能实际释放达到了1.3万吨/年,因此最终的完全提锂成本会更低,不到3万/吨。
另一方面,盐湖的杂质多,提锂开发周期长,一般为18-20个月,且开发环境恶劣,仅适用于低镁锂比的环境。而我国钾盐资源严重不足,储存量仅占全球2%。更重要的是,盐湖提锂不可能将整个盐湖全部晒干,数据显示,可提的部分仅20%。
盐湖股份要想凭借盐湖提锂再登昔日“钾肥之王”的新高峰,技术的突破才是关键所在,目前看来,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