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诺力股份(603611.SH)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图片来源:诺力股份公告
公告显示,诺力股份全资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与宁德蕉城时代签订了三份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
中鼎集成提供给宁德蕉城时代的锂电设备为自动化成容量测试系统。
结算方式方面,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合同签署时预付30%,设备交付时付款20%、验收合格时付款30%,验收合格360天付款20%(质保款)。
由此可看到,目前合同已签,中鼎集成理应收到了宁德蕉城时代预付的3450万元。
交货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质量保证期限为自买方对设备或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设备规格书》所规定的期限,若未规定的,则视为1年。
公告指出,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巩固中鼎集成在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行业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巩固了在新能源领域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加快实现向全领域智能内部物流系统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诺力股份本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的影响。
维科网锂电注意到,这是近三个月中鼎集成收到宁德时代子公司的第二份订单了。在5月30日时,诺力股份曾公告,中鼎集成与福鼎时代签订了6份合同,也是提供自动化成容量测试系统,订单金额为2.29亿元。
图片来源:诺力股份公告
诺力股份方面,该公司今年4月份公布的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为13.55亿元,同比增长29.91;净利润为6667万元,同比增长1.76%。
宁德蕉城时代方面,该公司是宁德时代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魏德福,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福鼎时代方面,也是宁德时代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恒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