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资本邦讯,*ST尤夫(002427.SZ)发布关于涉及诉讼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通知,智航新能源收到了相关诉讼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9月,被告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原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原告按约供货并开具了发票,被告却有合同余款20,272,615元及配件款189,400元未支付。因逾期支付,智航新能源应当支付4,054,523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此,原告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1)要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4,516,538元、保全担保费用6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要求追加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对被告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