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在方便居民出行的同时,也频频出现安全事故,夏季更是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近日,安徽省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厘清职责,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清除电动自行车市场安全隐患。
一是调查摸底到位,夯实监管基础。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车商家进行“地毯式”清查,规范经营户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的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主体资格,夯实电动自行车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二是宣传法规到位,强化主体责任。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向企业负责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相关内容,强化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凡是2019年4月15日后仍未按照新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销售活动的,一律停止生产、销售。4月15日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要求各销售点自行联系供货商进行退货、换货处理,确保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自律到位,引导诚信经营。引导电动车经营户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同时严禁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
四是执法检查到位,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和督促,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五是消费提示到位,及时受理投诉。确保12315热线、消费者协会、网络投诉平台等消费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受理消费者在电动车消费方面的投诉,做到当日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实现了投诉督办无盲点,消费维权有回音。同时,加大对消费者消费维权的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要注意查看电动车标识相关信息及车辆状况,妥善保管好相关购物票据,为以后消费维权保存好证据材料。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周王市场监管所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者23户次,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经营者18户次,共计涉及17个品牌及43种型号,暂未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下一步,周王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平台的作用,对违法经营信息及时予以曝光,促进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