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猛狮科技,股票代码:002684 )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指出,2017年10月25日,猛狮科技披露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预测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24,690万元。2018年1月31日,猛狮科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10,000万元至14,690万元。
2018年2月28日,猛狮科技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5,176万元。2018年4月2日,猛狮科技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12,872万元。2018年4月27日,猛狮科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3,415万元。
猛狮科技业绩预告修正不准确,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猛狮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览富财经资料显示,猛狮科技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各类蓄电池为主的企业,也是中国摩托车电池国家标准、蓄电池用胶体电解质国家标准、锂离子动力电池等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公司主要产品是摩托车启动用电池。
半年报显示,猛狮科技在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482.71万元,同比减少51.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15.92万元,同比下降752.61%。截至2018年6月30日,猛狮科技总资产1,055,754.57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8,344.73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11.46%。报告期内,累计归还无法续贷的各类融资金额192,198.24万元,有息负债总额减少97,008.13万元,报告期新增融资的加权平均综合成本为9.56%,比2017年度上升1.21%。